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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院啟動組織調整 新法分兩階段施行

【巡迴特派記者劉戡宇報導】新修正的「考試院組織法」、「銓敘部組織法」及新制定的「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局組織法」,已於日前完成立法院三讀程序並咨請總統公布。

考試院指出,由於新進公務人員個人專戶制將在112年7月1日正式上路,考試院27日院會決議相關施行日期,其中銓敘部組織法(除有關退撫基金監理業務外)及基管局組織法,將自今年4月30日施行,以使個人專戶制的籌備工作加速推展;至於考試院組織法及銓敘部組織法有關退撫基金監理業務部分,將自今年6月1日施行,屆時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監理業務將整併至銓敘部監理司。

考試院說,前述三項組織法施行日期分為兩階段施行,主要係因本次考試院組改修法涉及退撫基金管理及監理的相關組設,在管理業務部分,考量到新進公務人員個人專戶制即將實施,應以新的組織面貌加速推展籌備工作,故將相關施行日期訂於4月30日,基金管理委員會同日改制為基金管理局;至於監理業務部分,為顧及現行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監理委員會業務及人員移撥尚需一定的作業時間,故將施行日期定於6月1日。

考試院認為,未來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監理委員會業務將整併至銓敘部,並成立監理司,統一職掌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公教人員保險準備金及個人專戶制退撫儲金等監理業務,以達事權統合之效,也因此考試院所屬將由現行考選部、銓敘部、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及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監理委員會等二部二會,調整為二部一會的組織架構。

考試院長黃榮村表示,感謝立法院朝野各黨團及委員的鼎力支持,使得本次院部會的組織改造能夠順利推動,對於監理會即將完成階段性任務,業務及人員移撥至銓敘部監理司,他肯定監理會過去的優異表現及貢獻,並期許未來銓敘部監理司成立後,能使監理能量更為強大完整,同仁們亦能繼續發揮專長,努力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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